发布:沾化博物馆 时间:2020-08-06 14:31:58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沾化区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调拨、移交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征集藏品。
一、藏品入藏标准
1、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社会流散文物;
2、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石刻、雕塑、壁画及古建筑构件等;
3、各历史时期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尤其是与本地域相关的艺术家作品;
4、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与图书、影像、文献资料等;
5、与本地区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的实物及文献、影像资料,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
6、反映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某种具有鲜明特点的文化传承或技艺的重要具化物、固化物或音视频资料;
7、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沾化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与历程的重要见证物;
8、能反映本地区各时期自然环境演进的重要动植物、微生物、矿物标本;
9、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标本。
二、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由馆长、财务部门、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员等组成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本馆藏品征集工作规划,审批藏品征集年度计划及文物征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讨论决定单件或每批次5万元以上(含5万元)藏品征集议案。如非特殊需要,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集中召开一次文物征集会议,专题研究与藏品征集工作有关的事项。凡有征集意向的征集人,需提前递交藏品征集书面申请及藏品清单(包括名称、质地、时代、用途、尺寸、数量、价格等)与图片给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备开会讨论。未准备充分者,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讨论。遇有重大、特殊、紧急征集事项,具体藏品征集负责人还应提交阐述重要性缘由的书面报告,呈交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考虑是否需要增开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如遇否决,征集议题将顺延至下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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